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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申請土地合併複丈要帶證件有哪些?

應附證件有: 1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所有權人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3.土地所有權狀 4.全體所有權人協議書(不同土地所有權人合併時檢附) 5.所有權人印鑑證明及移轉現值申報(合併後應有持分部分之價值差額在一平方公尺之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以上者檢附) 6.抵押權權利範圍協議書(有抵押權者檢附) 7.有無三七五租約證明(耕地合併時檢附) 8.土地合併前後取得價值差額計算表 備註:設定抵押權內容完全一致之多筆土地合併時,未涉及抵押權之權利範圍變更,得免檢附抵押權權利範圍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