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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3月25日起實施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與本局所轄地政事務所相互代收土地登記、複丈及建物測量案件

  • 類別:最新消息
  • 上版日期:104-03-19 上午 12:00:00

為提升便民服務,避免民眾兩地往返奔波,於104年3月25日起實施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與本局所轄地政事務所相互代收土地登記、複丈及建物測量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