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作業原則」,業經內政部於115年6月23日修正發布,並於115年8月1日生效,請多加留意。

「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作業原則」經內政部於115年6月23日修正發布,並於115年8月1日生效,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更方便,防護更周全!


 

本次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1. 義務人通知服務範圍擴大:自114年8月15日起即新增「預告登記」案件。

2.新增網路申請認證方式:除持自然人憑證外,開放申請人得以「已完成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至數位櫃臺網站申請。

3.一站受理:申請之土地或建物權利分屬不同直轄市、縣市之登記機關管轄者,得填寫於同一申請書,由受理登記機關完成建檔。


 

-----

★好康再報★

臺南市為保護民眾財產安全,由地政局與財政稅務局攜手合作,推廣「地籍、稅籍異動即時通」一次臨櫃、同次申辦,同時啟動「地籍」與「稅籍」雙重防護,保障市民財產權,歡迎民眾至臺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或財政稅務局分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