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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1966長照服務專線」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3月5日府社照字第1080272916號函辦理。
二、長照2.0為國家當前重要政策,為增進社會大眾對「1966長照服務專線」及長照服務相關資訊之了解。
三、另為強化民眾對於長照服務及申請流程認知,衛生福利部製作多元宣傳影片。